我的外甥女今年就讀國一,最近為了態度的問題和老師槓上了。

  前一陣子因為老師說她交聯絡簿是用摔的,所以把她的聯絡簿丟到地上叫她撿起來重交,說這個是為了讓她體會老師當時的感受,但沒有別的方式了嗎?有必要用這樣激烈的方法嗎?

  我知道我們家小朋友對人比較冷漠,但我想她不至於用摔的交東西給老師,到底老師所謂的“摔”的定義是什麼?

  到訓導處小朋友想解釋,訓導主任叫她不必解釋,還讓她從早上就坐在訓導處等到下午家長來,可以這樣剝奪她學習的權利,在訓導處坐一早上嗎?

  聽說當時的情況是老師哭得死去活來、作戲十足,還在當場誇張地上演了現場模擬,連小妹都覺得很假,還跟媽媽說她教不了小朋友,覺得十分心灰意冷,不知道怎麼教書了,最後甚至還叫媽媽趕快幫她轉學。(按編:要是真的沒辦法教書,這位老師還有個好出路,就是去當演員!)

  可以因為教不了學生,就要學生轉學嗎?說出這種話的老師,還有資格當老師嗎?老師為什麼不想想看,為什麼會無法教她?不都說要因材施教嗎?

  小朋友覺得老師說她用“摔”的交聯絡簿很誇張,而且老師還把事情鬧到訓導處,以她正直的個性,當然覺得既然把事情鬧這麼大,那麼就要把誰對誰錯搞得一清二楚,但是訓導主任竟然不讓她解釋,光聽老師的片面之詞,這是什麼樣的教育制度?小朋友想爭取的只是一個事實的真相,竟讓老師覺得她是當面挑戰老師的權威,真不曉得當初是誰拿樓梯自己爬上去的^^?

  難道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,就一定是壞小孩嗎?

  昨天,因為英文考試句子都沒寫,只寫選擇題,而且分數和平時成績比起來高許多,再加上有同學被抓到作弊,而且他們都承認了,所以老師懷疑她考英文作弊,叫她要重考一遍。

  要是被抓到作弊也就算了,我覺得很荒謬的是竟然用『句子都沒寫,只寫選擇題,而且分數和平時成績比起來高許多』來作為懷疑作弊的理由。

  當過學生的應該都知道,考試是『七分考實力、三分靠運氣』,我們家小朋友也許真的不用功,所以考試的時候都不會寫,英文句子沒念就是不會寫,但是選擇題總可以猜吧?難道沒念書就連選擇題也不會猜了嗎?運氣好所以猜對了50幾分,以她之前英文的程度來說,這個分數算退步了耶~竟然考這樣的分數,老師不是說他退步了,而是說她的進步有作弊之嫌,這樣不是很荒謬嗎?

  要是原來猜對的題目重考猜錯了,那就表示她有作弊嗎?要是運氣好考得比之前高分,那老師是不是要為了懷疑她作弊向她道歉?即使最後證明她沒作弊,但小朋友已經受到傷害的自尊,是一句道歉可以彌補的嗎?好吧~就算小朋友要的只是一個還她清白的事實真相,但老師有可能向學生道歉嗎?老師能身體力行做到『過勿憚改』給學生當榜樣嗎?

  有時候我常常在想老師到底有什麼責任?以前念書常念到『師者,傳道、授業、解惑者也。』,又念過『有教無類』、『因材施教』,什麼樣的學生就要用不同的方法教,老師不是應該這樣嗎?我總覺得老師把我們家小朋友當問題學生,把他的一舉一動用放大鏡看,老師這樣做對嗎?我們家小朋友有她的問題我們也清楚,但本來也許是小問題,被老師這樣差別待遇傷了自尊,難道不會變成大問題嗎?
  
  我們並不要求她考試考高分,只要她乖乖就好,在我眼裏她算是乖的,平時也不會亂跑,只是愛玩電腦、偶爾會想到高雄找同學玩,平時也不會亂花錢,出門逛街阿嬤給她零用錢,逛完街沒花回家還是原封不動的還給阿嬤,這樣的小孩不乖嗎?

  我覺得人和人相處就像在照鏡子,看到鏡子舉右手,鏡子裏的影像同一邊的手也會舉起來,老師就像照鏡子的人,學生就像鏡子裏的影像,老師怎麼看待學生會反應在學生的行為上。為人師表的人,在對學生做處分之前,是不是應該想想自己做的是不是適當?是不是應該將單親家庭的學生當成問題學生來對待給予差別待遇?

  我寫這篇是發洩,無法也無力改變什麼事,我們家小朋友有什麼缺點我知道,如果有老師要回應“家長總是覺得自己的小孩都是對的”之類的內容,那麼請省下您打字的時間,想想如果是您遇到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處理?如果是您的小孩被這樣冤枉,您又怎麼處理?

  發洩完了,睡覺去~



97.05.16 事件發展後續

  早上在老闆辦公室忙的時候,正巧小妹打電話給我,跟我說琳傳了個簡訊給他,但是他在工作沒辦法處理這件事,所以要我打電話跟琳的導師談,之後傳了她導師的行動電話給我。
  
  簡訊的內容是這樣的:
  『老師跟我說成績可以,但是我在考卷亂寫亂畫?欠她跟英文老師一個道歉,那她是不是也要跟我道歉?』
  
  我想這個答案是肯定的,老師的確欠她一個道歉,但在考卷上亂寫亂畫也是不對的,所以老師要琳道歉也沒有錯。

  中午打了個電話給媽媽,問她學校有沒有跟他聯絡,並跟她提及小妹跟我說的這件事,於是媽媽就說她先打電話給二哥(也是老師),問看看怎麼處理比較好?二哥聽了媽媽的敘述(上述兩件事)也說這個老師怪怪的,而琳的要求也沒錯,於是要媽媽打電話給他們教務主任反映這件事,請教務主任出面協調,只是剛好教務主任開會去了,是教務處其他人接的電話,他也跟媽媽說那天有承認作弊的同學都在教室重考,只有琳和其他一個不承認作弊的同學到教務處考,然後琳去教務處重寫的時候,她的態度很差、很兇,考卷上空白的地方畫得黑黑的,連空格也快看不見了。

  我倒想問他如果是他被暗指作弊,他的態度會很好嗎?老師看琳她不願意重考,抬出教務處、訓導處來威脅她耶!媽媽一直叫她要忍耐,忍耐到轉學,雖然她聽很煩,而且有疑問為什麼明明自已沒錯大人卻都要她忍耐,但我想這些話她多少有聽進去的,所以她不想讓老師有理由記她過才去重考,但被冤枉心裏真的很“煎餃”,於是就在考卷上亂塗亂畫。

  教務處這位同仁還說,其實不一定是作弊才會重考,有時候也會因為其他原因重考,如果真的是這樣因為其他原因重考,也該是全班一起重考吧?!為什麼只有她和承認作弊的同學一起重考呢?你要安撫家長也不應該睜眼說瞎話吧~這樣說分明是強詞奪理!

  為什麼老師要琳道歉呢?說到底也是老師覺得琳在考卷上亂寫亂畫是不尊重老師,所以希望她能道歉;反過來想當初要琳重考不就是暗指她作弊,這樣是不是也等於不尊重她的人格,所以我覺得老師要琳認錯的同時,是不是也應該向琳道歉呢?

  為什麼琳會在考卷上亂寫亂畫?老師有沒有想過前因後果?是不是因為老師先冤枉她,她很生氣,因為無法控制心裏的怒氣,於是在考卷上亂寫亂畫出氣?當然在考卷上亂寫亂畫是不對的,如果老師願意向琳道歉,我想琳也應該向老師道歉(針對在考卷上亂寫亂畫這件事)
  
  尊重是互相的,你尊重我,我就會尊重你,相信大家都同意,如果說老師願意放下身段承認自己有錯,是不是在教學生的同時也表現出自己勇於認錯的表現,這才叫做身教,不是嗎?如果老師還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態只是一昧的要學生道歉,而不承認自己處理這件事上的確有缺失的話,學生怎麼會服?身為家長又怎麼會服?同學又怎麼看這樣的老師?這樣的老師還怎麼教學生呢?

  說句對不起而已,很簡單,老師一定這麼認為,那麼老師更應該以身作則,如果老師要硬拗學生道歉卻死不認錯,我想任誰都無法服氣的。

  很奇怪我打他們導師的行動轉語音,很忙嗎?於是我就跟媽媽說,要是導師再打電話去家裏,就把我的行動給她,請她打電話給我(這個電話費當然要讓她出!),我來跟她說,媽媽還擔心我們會說到吵起來,還提醒我說他們導師可能會跟我說一長串,沒關係呀~反正是老師打給我,她愛說,我有時間就讓她說,不過我會提醒她說重點,她如果要短話長說還在電話那頭演起戲來的話,等她接到電話帳單的時候就知道!

  從摔書事件到作弊事件,從頭到尾我都相信琳不是老師說的那樣,雖然有時候跟她說話,她總是因為在玩電腦而對我愛理不理的,可是平時也是有說有笑的,從來沒在我面前摔書。

  然而有時候做事情據理力爭是對的,但是理直氣要和,這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,理直氣壯又意氣用事的話,往往即使自己是對的、有理的一方,也不會被認同,就像琳不滿老師的懷疑,而在考卷上亂寫亂畫;相反地,長袖善舞懂得察言觀色的人(講白一點就是見人說人話,見鬼說鬼話),在理屈的同時又懂得扮可憐,這種人往往都是比較容易被可憐的,就像是在訓導處哭得死去活來的導師,訓導主任不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不要琳解釋嗎?

  打到這裏,我心中有個疑問:老師,你會道歉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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